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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代理記賬關注到電子發票已經可以開出普票和專票了!電子專票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紙質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
專票電子化的目的是,以票控賬,以票審計,以票查稅。
稅務系統要想知道你每一次開票動作、每一次作廢、每一次紅沖,不僅要知道,而且要及時知道,而且要知道的越詳細越好。
電子化之后,可以降低企業成本,提升企業財務的數據化。虛開等違法行為的生存空間就更小了。同時,對于企業的財務流程、硬件等也是一種考驗。
對企業而言,應該安排財務部門抓緊學習、了解、熟悉電子專票的相關內容,改變升級報銷流程。根據《關于規范電子會計憑證報銷入賬歸檔的通知》,完善電子會計憑證管理方式。
先開票后付款將定罪量刑
其實,國家對發票、稅務的管控一直很嚴格,早在2018年8月22日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于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你先把發票給我們開了,等下個月我們再付款,對不起,以后這種情況不能再發生了,因為刑法里面把虛開發票也量刑了!
●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虛開的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有前款行為騙取國家稅款,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給國家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嚴查虛開企業
為持續嚴厲打擊涉稅犯罪,公安部部署啟動了2020年全國公安機關打擊涉稅犯罪“百城會戰”。據統計,1月至5月,全國公安機關共立涉稅犯罪案件5886起,涉案總價值達到652.9億元,同比分別上升82.3%和50%(恐怖的數字)。
自疫情發生以來,國家先后出臺多項稅收優惠政策和辦稅便利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通過大數據監測發現,有不法分子惡意利用稅收優惠和便利,實施涉稅犯罪,嚴重影響稅收征管秩序,擾亂國家防疫大局。